根据校方安排,寒假时间为2016.1.16-2.28,为保障同学们渡过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,特重申以下几点规定:
假期回国、离校(在中国旅行)须向国际交流处请假,填写请假单,告知离校返校时间,安排好出行计划,在2.29开学前务必返校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返校,须提前请假或告知国际交流处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假期注意个人人身财物安全,阅读、签订并严格执行《寒假安全责任书》。
自查个人护照和居留许可有效期,及时作延期手续,以免影响出行或返校。护照于2016年到期者,须及时延期或更换新护照,并及时告知国际交流处。居留许可将于3月初到期者,请提前返校确保签证按时延期。
3月31日前须缴纳2016年春季学期学宿费,申请居留许可延期者须提前缴清本学期学宿费、保险费等。
寒假后期可由国际交流处领取期末考试成绩单(限缴清秋季学期学宿费者)。